2018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招聘合同制人员8人公告

来源:宁波人才网 2018-12-26 09:02:18
  2018年庄桥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技能要求等(具体详见岗位要求);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籍;懂宁波方言;庄桥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属,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简章公布之日。


  (二)附加分条件


  1、具有庄桥街道户籍且居住在庄桥街道的,笔试分加2分;


  2、有基层工作经历(包括村社区干部、计生流管、劳动保障、物业管理、协管协警等)两年以上的,须由主管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笔试分加2分;


  3、庄桥籍复退军人或庄桥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属,笔试分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其他任职条件

综合岗位1

4

男性

专业不限

熟悉计算机维护、信息系统管理,信访维稳,

环境整治,农业农村,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优先

综合岗位2

4

性别不限

专业不限

熟悉劳动保障政策,社区管理,财务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优先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分网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9:00—2019年1月2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点击“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18年庄桥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按钮,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考人数3倍时,酌情核减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4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月10日9:00—1月12日9:30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 “事业招考——考试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初定于2019年1月1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分数不带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及面谈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谈,面谈结果不计入总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谈的,视作放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和面谈的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面试入围者在面试前提出放弃资格,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考察对象提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商议决定。如无合适人选的,可核减招聘计划数。拟聘用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1、聘用人员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87582638;联系人:江老师。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网页(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2406/index.html)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简章由庄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庄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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