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咸安区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50人公告

来源:咸安区人民政府 2018-12-26 09:47:47
  咸安区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咸安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咸安区监察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人员5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咸安区公安局招聘咸安区监委留置场所看护男性辅警45名、女性辅警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岗位的工作;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5、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1978年12月20日至2000年12月20日出生);退伍军人和具有特殊技能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


  8、具有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名额以招满为止,择优录取。


  2、报名地点:咸安区公安局办公大楼七楼721室


  3、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复员、退伍军人及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另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6张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初审(含目测、量身高、量体重);


  2、政审:持村(居)委会现实表现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


  3、面试:采取集中面试,抽签答题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占总成绩50%);


  4、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摸高等(占总成绩50%);


  5、体检:将体能测试、面试二项成绩综合后,由高到低依次初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如被正式录用,体检费用予以报销)。


  五、录用聘任


  1、公示和聘用:依据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的最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


  2、岗前培训与试用:为适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需要,由区监察委、区公安局联合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3、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由区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期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择优续签。


  4、工资待遇:看护辅警工资待遇,参照咸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另外,根据相关标准发放执勤服装、执勤补贴和伙食补助。


  六、此公告由咸安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咸安区公安局辅警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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