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奎屯市消防大队辅助类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奎屯市政府网 2018-12-26 13:53:28
  奎屯市消防大队辅助类消防员招聘补录公告


  根据伊犁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伊犁州直辅助类消防员招聘工作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8〕93号)要求,奎屯市消防大队根据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辅助类消防员,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有部分岗位出现空缺,现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录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年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期间出生),的少数民族考生毕业生汉语MHK等级水平为三级甲等以上;


  5、原消防队伍中特殊专业岗位、复转军人、驾驶员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0岁。


  6、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民族不限,户籍不限。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伍士兵、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和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优先录取。


  不在此次补录招聘范围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补录招聘程序、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奎屯市消防大队负责牵头,人社局配合落实。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


  3、报名地点:伊犁州奎屯市消防大队参谋办公室;采取电子邮箱网上报名人员提交《2018年伊犁州奎屯市消防大队消防员招聘报名表》(详见奎屯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通知www.kuitun.gov.cn/ggtz/index.htm或奎屯市消防大队微信公众号:kuitun119),请发送至邮箱505279565@qq.com)。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驾驶员岗位)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


  (二)面试


  1、确定考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必须使用国语进行答题。


  2、工作流程:


  由奎屯市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具体面试方案开展面试工作;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各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时间:2018年12月31日上午10时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奎屯市消防大队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实施,各项科目均要测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2018年12月31日下午16时


  地点:奎屯市伊犁西路119号奎屯市消防大队


  内容:3000米、100米跑、立定跳远


  具体要求参见伊犁州奎屯市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工作由伊犁州奎屯市消防大队组织。


  体格检查的项目、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五)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政治审查表》(详见奎屯市人民政府网公告www.kuitun.gov.cn/ggtz/index.htm或奎屯市消防大队微信公众号:kuitun119)(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考察所需有关材料,统一到奎屯市消防大队进行审核,对查出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得进入公示环节,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和调剂。


  (六)公示


  依据体能测试、体格检查、资格审查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奎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培训及聘用待遇


  辅助类消防员集中培训1个月。经培训及结业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招聘的辅助类消防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可以续聘。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辅助类消防员工资由当地财政保障,每月收入5000元以上,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另发放高危补助金500元、冬碳补助、绩效工资、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等,就餐、住宿、制式服装免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正式聘用人员加入现有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并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的消防员招录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推荐优先录取;从退役士兵中招录、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中招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中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执行。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职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违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本简章由伊犁州奎屯市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992-3224066


  0992-3317751


  0992-3244119


  招聘监督电话: 0992-322382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