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9人公告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27 16:44:03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8年第49号)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和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赴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定额补助,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5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上午9点至12点
 
  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考试
 
  采取综合面谈比选和专业面试方式。
 
  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水平、获奖荣誉、学术成就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专业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8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106900
 
  附件: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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