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43人公告

来源: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12-28 09:07:24
  承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 (含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下同)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承德市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承市卫发〔2018〕169号)文件精神,经市卫计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特岗全科医生43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采取统一招聘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计划、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45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日计算),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中医)医师;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临床(中医)医师;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临床(中医)医师。
 
  以下情况不列入招聘范围:
 
  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执业医师;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43名。其中隆化县卫计局14名,丰宁县卫计局13名,围场县卫计局16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省、市、县卫计、人社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计划,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整后发至指定邮箱(cdswjwksbgs@126.com),经审核合格后,在考试考核前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17点30分止。
 
  3、现场确认地点:市卫计委 (具体地点以公告为准)。
 
  现场确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本人照片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培养要求的,需提供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考核
 
  市卫计委会同市人社局负责考试考核等工作。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考核方式,考试考核可不受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的限制,考试考核内容主要是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经全科医生培养合格者优先,如均无全科医生培养经历按临床工作经历较长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要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由市卫计委会同县卫计局进行,考核成立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要求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市卫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人员管理
 
  (一)签定合同。特岗全科医生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与特岗全科医生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实际需要,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二)考核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报承德市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备案。
 
  (三)执业注册管理。符合全科医师执业注册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含已注册为其他专业,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增加注册为全科执业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尚未达到全科医师执业注册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由市卫计委安排其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期满并考核合格后须加注为全科医师。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六、其他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选聘)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纪检人员全程监督。本方案由市卫计委人事(科教)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市卫计委人事(科教)科 李佳璐
 
  联系电话:2157312
 
  电子邮箱:cdswjwksbgs@126.com
 

  附件:《承德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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