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吕梁兴县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30人公告
按照《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县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兴政办发〔2016〕2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決定,对我县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安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安置对象及条件
(一)安置对象为我县2011年1月入伍至2018年12月期间退役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安置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养交
2、了解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性质,自愿到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5、兴县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接受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它不适合报考岗位工作规定的。
二、安置岗位及数量
本次安置的岗位为社会服务岗位,主要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30人。
三、安置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须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相片5张,同时需提供大学
生退役士兵军人档案、学籍档案、退伍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所有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8日。
地点:兴县人事考试中心(西关农业银行旁
3、报名咨询电话:0358-6327767
0358–6322389
(二)资格审查
对安置人员由武装部、民政局军人安置办公室、军人事务管理专班和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査。参加资格审查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携本人军人档案、学籍档案、退伍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审查,如安置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安置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内容。
2、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地点:兴县人事考试中心(西关农业银行旁)。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四)体检及政审
1、安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安置资格。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安置人员实行聘用制,每个聘期为3年,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与派遺服务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劳动关系。 合同期内,用工单位定期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派遣服务机构备案,作为继续聘用的有关依据,不胜任者退回派遺服务机构,由派遺服务机构解除其劳动关系。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000元+单位年度考核奖,列入县财政预算,并予以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由县政府从財政资金中解決,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