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招聘编外人员26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28 10:17:1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3.具备所应聘岗位的履职能力,服从分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以及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岗位条件
 
  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年龄和工作年限等计算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4日17:00时止;
 
  (2)现场报名自2019年1月2日起至1月4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gzcjdag@126.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送至广州市海珠区警安街1号保利康之桥大厦9楼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
 
  (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格式自定);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必须提供对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5)学历认证报告、计生证明可在面试前提交。
 
  (6)通过网络报名的,以上材料提交要求:
 
  ①上述材料文件命名规则:应聘岗位+文件名称+姓名;
 
  ②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的命名规则,建立文件夹并压缩。
 
  4.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人工查验原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简历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届时需携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简历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员。
 
  5.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填写的身份证明、教育情况、工作情况、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需在1个月之内到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网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官网相关通知。
 
  2.笔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闭卷方式集中笔试。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4.事务辅助岗五级无需笔试,符合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网及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官网相关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影响本次招聘的合法性和进程。
 
  3.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92502。
 
  附件:
 
  1、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档案管理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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