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招聘教职员120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29 09:40:09
2019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规定,特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120名(越秀区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公招)。
一、招聘地点、范围、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设在广州市,面向全国招聘教职员120名,拟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其中中学教职员13名,小学教职员85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6名,幼儿园教职员11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具体招聘单位的简介请查阅越秀教育网(http://www.yuexiu.gov.cn/jyzl/)。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穗府〔2014〕10号文件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附件2);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1. 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特殊教育教师A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他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应聘职位对应的执业资格。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应聘职位对应的执业资格者。
2.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
(2)应聘教师岗位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或专业英语等级证书。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报考体育、美术、音乐教师职位除外)。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3. 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9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报考高中和华侨外国语学校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报考其他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办法
(一)公告。
公告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和越秀教育网(http://www.yuexiu.gov.cn/jyzl/)发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至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5个工作日),考生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考生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在报名系统确认报名通过。
2.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网上报名时,只填应聘职位,暂不填写具体应聘单位。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
3.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起至笔试开考前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开考比例。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注意:(1)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对照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专业(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进行报名。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3)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30%、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2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
生源地为广州市越秀区的免费师范生,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越秀教育网公布。
2.资格审查。
确定资格审查名单的方式:
笔试达到60分以上者才能进入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拟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达到60分以上者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知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同时提供《2019年越秀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4。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填报具体报考单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总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及体检人选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越秀教育网公布。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附件5)执行,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附件6)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2.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越秀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出现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情形,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一个月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事业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暂按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享受待遇,并需在一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根据招聘岗位情况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越秀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越秀教育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越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20-83717715,监督电话:020—87784260。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6下载
1、2019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职位表.xls
2、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mht
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doc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doc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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