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深圳市坪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60人公告

来源:坪山政府在线 2018-12-29 09:58:31
  深圳市坪山区2018年12月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以及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或党务工作经历且仍在岗的可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5.法律法规或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时间及方式
 
  1.报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3日(星期四)17:00止。
 
  2.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坪山区2018年12月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和《坪山区2018年12月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打印);
 
  (3)其他与岗位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并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笔试。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超过拟聘人数10倍),则将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是否属中共党员,是否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是否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或党务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材料请勿分开发送或同一邮件重复多次发送。
 
  3.考生所填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笔试
 
  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为客观题;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关于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等内容。坪山区组织人事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将于2019年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具体网上打印方法,届时将通过短信方式予以告知。
 
  (三)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线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陆坪山政府在线(http://www.szpsq.gov.cn/)查询。成绩合格者,表示其具备聘用为坪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合格线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坪山政府在线(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三)总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将纳入坪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备选库。各街道办出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空缺时,可按照有关规定补选人员。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对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具体由各街道办负责。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政审两个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是存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道德品行不佳等情形的,一律不得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结果在坪山政府在线(http://www.szpsq.gov.cn/)进行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由用工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人员派遣到街道社区工作;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人员管理
 
  (一)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全部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并由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街道社区工作,由街道社区进行日常管理。
 
  (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薪酬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坪山区相关规定执行(税前:全日制大专5000元/月起、全日制本科6800元/月起、全日制研究生8000元/月起)。
 
  九、其他事项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3下载
 
  1.坪山区2018年12月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2.坪山区2018年12月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3.坪山区2018年12月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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