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5人简章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18年“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集科研、医疗、防治、教育、科技支撑管理与服务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科研机构。下属13个单位、9所医院,以及承担医学人才培养任务的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股份制事业单位山东省药物研究院。
全院在职职工42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95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656人。90余人次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人,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218人。29位两院院士、43位海外专家担任顾问或客座教授。
近年来,省医科院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推动研、医、防、教等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幅度提升。目前,全院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学科、3个国家新药临床试验基地,1个省重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4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工程实验室、3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6个省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临床医学中心、4个省级临床专科质量控制中心,为国家“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和国家“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合作中心;另外还有10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15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4个省卫生与健康新技术培训基地。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2个,涉及研究方向38个,本科专业3个,拥有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临床医学学科是山东省首批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已连续五年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承担各级科研项目376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43项,省部级项目860项;获各类科技成果奖励1082项,其中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21项、省部级科技奖项349项,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已经取得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全院占地1139亩,现有建筑面积44.58万平方米,其中院东部新区近11万平方米。截至2017年底,全院净资产总额35.21亿元、固定资产19.62亿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医学科研院所前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实施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优秀人才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
3. 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和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ms.cn)和招聘单位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各招聘单位报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青优计划”的有关规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考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各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19822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实施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