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招聘28人公告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12-29 13:20:14
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硕士毕业生,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河南省商丘市。陇海铁路与京九铁路、郑合杭高速铁路在这里交汇,交通便利。学校自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以降,弦歌不绝,历经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120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完备,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训中心发挥了重要辅助功能。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多人,教授、副教授400多人,博士近300人,硕士700余人。学校设有21个学院,64个本科专业,涵盖10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2.7万余人,生源遍布全国28个省、市(区)。
学校坚持建设地方性、国际化、开放式、应用型大学的发展定位和思路,正在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学校目前是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与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和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正在向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由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教师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为了保证学校的招聘工作在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处处长和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监察处、工会相关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三、招聘信息
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教育硕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 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所需专业详见附件《商丘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岗位限制条件除特别标明外均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
5.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并符合相应工作岗位要求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者。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商丘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qnu.edu.cn/),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5,进入“商丘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应聘者须慎重选报。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并据此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
1.有关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因本人忽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3.应聘者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09116;3126826。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聘者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评价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其中应聘辅导员者,重点测试辅导员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学校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符合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以试讲方式为主(有特别要求的专业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具体要求见人事处网站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则该岗位取消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的成绩以零分计算。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由学校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0-3126828;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370-3111066(学校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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