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人民医院婺城妇儿院区招聘15人简章
来源:金华市人民医院
2018-12-29 15:23:38
金华市人民医院婺城妇儿院区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金华市人民医院坐落于市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浙江省首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紧密型附属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编外录用,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人员可入事业编制),派遣至金华市婺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华市人民医院婺城妇儿院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护士、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注:1.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现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外单位人员或已在我院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谢绝报名,如有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相关岗位招聘到合适人选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6号楼行政楼905人事科(浙江省金华市新华街228号,邮编:321000),联系电话:0579-89138553。
3.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和筛选。
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择优通知进行考试。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和试工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金华市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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