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面向首都高校招聘8人公告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19-01-02 11:25:15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9年首都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我所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量不断增多,为解决我所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举办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会的通知》,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招聘8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在市人社局和市科技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组织工作,招聘领导小组由所领导、招聘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所长担任。招聘由市科技局、所纪委负责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于2019年1月2日至1月10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www.tisti.ac.cn)、天津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公布。报名时间:1月5日在清华大学参加专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1月5日至1月9日(不少于5天)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office@tjst.net。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电子版: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研究生),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等。


  我所将在48小时内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时该岗位招聘人数时,根据实际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报名人员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官由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市科委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比例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可根据岗位需要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公示与备案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六)聘用


  备案结束后,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科技局、所纪委进行指导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考岗位及要求


  详见《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咨询电话:23519800


  监督电话:83607425


  附件下载: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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