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宝鸡金台区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公告

来源:金台区人民政府 2019-01-02 13:38:40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政府机关运转流程,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8〕1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日—1月8日,大学生报名;


  2019年1月9日—1月19日,遴选定员、制定见习活动详细方案;


  2019年1月21日—2月22日,大学生到岗见习。


  二、报名条件


  到区级机关见习的大学生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从金台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中遴选30名。遴选条件为:


  1.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2.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4.遴选的大学生一般应为金台籍贯或从金台区考取的大学生,贫困大学生、农村户口的大学生应占一定比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可登录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tai.gov.cn/),在公众服务页面中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附2寸彩色免冠照片,由所在院系办公室或团委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持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在团区委(宝鸡市大庆路80号,金台市民中心1326室)报名,由团区委组织遴选。报名者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1月8日


  联 系 人: 王 洋


  联系电话:0917—3520131


  电子邮箱:abc2892130@163.com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金台区成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团区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在政府网站上传《见习大学生登记表》,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2. 团区委:负责见习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见习大学生报名、遴选、培训动员和见习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3. 区人社局:负责落实见习单位,提出见习单位分配计划,同时负责办理见习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发放生活交通补助。


  4. 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向区人社局拨付见习大学生生活交通补助每人1000元以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对见习单位的要求


  1.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指定专人作为见习大学生的指导老师,见习结束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出具鉴定材料(附件2)。


  2.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不参加值班及接待等活动。


  (二)对见习大学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单位管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5.见习结束前,见习大学生完成12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填写《见习大学生鉴定表》(附件2),由见习单位一并报到团区委。


  附件: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见习大学生鉴定表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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