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船山区民政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5人公告
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关于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选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本领过硬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按照《遂宁市船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进出管理办法》(遂船委办〔2014〕7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遂宁市船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25名。
三、招聘条件
(一)现户籍在船山区(不含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河东新区)的居民;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1年1月 10日至1979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五)申请加分
1.加分办法:在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加分为准。
2.加分对象:①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合格证书》的加2分;获得《社会工作师合格证书》的加3分;②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加2分,报名时需提供退伍证;③船山区内连续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网格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加1分,被评为市、区两级优秀的分别加1分、0.5分。报名时需提供各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月9—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船山区民政局三楼基层政权股(地址:船山区顺城街101号;联系电话:0825—2227086)。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实习证明)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6日—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领取准考证地点:船山区民政局基层政权股。
(二)考试组织及计分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考试科目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策、社会热点、基层治理等)《计算机操作》,满分各100分,两项科目总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整个考试工作由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方式。《社区工作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计算机操作》采取在电脑上实际操作,测试时间为60分钟。
(2)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调减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上午8:3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考生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将及时在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办公楼公示栏公布。笔试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但考试因单科缺考、考试违纪、成绩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在考生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次招聘考生准考证到船山区民政局基层政权股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及考试成绩有变的,由船山区民政局及时通知本人和面向社会公布。
2.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人数若达不到招聘名额的3倍,则符合条件的已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资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通知时间到报名处审核面试资格信息,审核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场审核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面试人员缺额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审核面试资格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等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及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
3.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试计分办法
笔试总成绩=《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成绩×70%+《计算机操作》成绩×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加分项。
5.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船山区民政局于7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船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cncs.gov.cn)及区民政局信息公示栏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船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船山区民政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船山区民政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政审考察
由各用人街道办事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船山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cncs.gov.cn)和区民政局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 0825-222023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受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区现行政策以及有关规定兑现。
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六、特别提示
需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种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2227086
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