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筹)招聘高学历人才3人公告
来源: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1-02 15:09:15
2018年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温政发〔2009〕5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筹)(系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职位及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4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3.温岭市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9年1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7日9时—2019年1月18日17时。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上下载《2018年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真实、准确、有效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将该报名表和应聘所需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电子邮箱:wlssyrsk@163.com(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聘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于2019年1 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携带应聘所需资料,到温岭市行政中心618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所需资料包括:《2018年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温岭市常住户口的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户口。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5.报考者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提供毕业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高校期间的学生成绩单复印件或其他充分证据材料。待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6.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7.如考试成绩相同且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则重新考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8.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其他事项
1.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筹)经上级考核评审,批准为台州第一技师学院后,教师待遇参照高职院校。
2.本次聘用的人员实行报备员额编制。
3.本次聘用人员在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筹)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不含见习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咨询电话:0576-89930712、89930713、86010877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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