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商业大学面向首都高校招聘10人公告
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吸引更多首都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按照天津市人才办和人力社保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首都高校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科研条件等要求详见(附表1);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岗位年龄条件: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后、博士毕业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9日(2019年1月5日14时至17时,在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举办现场招聘咨询活动),应聘人员通过邮箱(rsct@tjcu.edu.cn)报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9793、022-26667665。
(三)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或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协议。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岗工作第一年均须从事一线辅导员等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9793、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监察室):022-26667696
附表1:《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