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8人简章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岗位: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铁骑中队巡逻队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本市户籍,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⑵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⑶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⑷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⑸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⑹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民政府网人社局公告公示栏、靖江人才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1 月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1号楼4楼421综合科(2)室。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⑶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4. 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1号楼4楼421综合科(2)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满分100分。
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⑶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引体向上、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占30%、面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靖江人民政府网人社局公告公示栏、靖江人才网公布。
(五)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9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公告公示栏、靖江人才网公示3天。
2.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开具《报到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如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其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或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832108 80292151
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jingjiang.gov.cn/col/col7193/index.html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