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面向首都高校招聘3人公告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吸引更多首都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根据天津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开展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全日制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9年1月2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信息网站(wsjs.tj.gov.cn)和我单位网站(www. tjzfy.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请投递报名材料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3316800770@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岗位-学位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
①《2019年天津市事业单位专项引才引进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
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个人简历-电子版;
(2)现场报名:1月5日在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招聘现场报名或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纸质版到我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三)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对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核。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55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科 李老师)电话:022-24334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附件1:天津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