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屯昌县委宣传部招聘公告
为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暨社会文明大行动的深入开展,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社会文明大行动“159”工程常态化资料收集和创建工作,确保“创文”组和宣传教育组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督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为10人,具体招聘名额和条件详见《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员额制人员职位表》.doc。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海南省户籍;
2.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
3.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责任心;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及文化程度;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日常或节假日加班,服从工作安排;
8.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3.有过犯罪、吸毒等既往史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23日。
2.报名地点: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屯昌县屯城镇科技路科技居住小区C区5-7号房)。
3.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13518024669,请在正常上班时间联系)。
4.公司联系电话:67811233。
5.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报名(每人仅限报名1个岗位),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6.报名所需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3)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县级以上医院所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报名时,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统一由金盾公司向公安机关发函出具。
(二)资格审查
(1)对所交材料进行现场初审。
(2)初审结束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
8.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面试考试后,将全部人员面试成绩分别在屯昌县党政网、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屯昌金盾公司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査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单位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名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五)聘用
1.公示期过后,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聘用,聘用人员与屯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2.未经聘用的其他人员列入用工数据库,在以后相应岗位人员因辞退、离职缺员需补充时,可按本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3.本次招聘人员派遣到屯昌县“创文”办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3537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
2019年1月2日
中共屯昌县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员额制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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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户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创文”组工作人员 |
6 |
海南省户籍(同等条件下屯昌籍优先) |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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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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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教育组工作人员 |
4 |
海南省户籍(同等条件下屯昌籍优先)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35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