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海门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82人公告

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1-04 08:58:24

  2019年春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春季海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至2001年1月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大专学历人员限海门市生源或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公告中应届毕业生指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海门市教育系统编制内教师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19年春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月14日09:00~1月16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月14日09:00~1月16日22: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月14日09:00~1月17日2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方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海门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


  6.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事招录栏,下同)、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8︰30~11︰30。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1月18日13:00—1月19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 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01—05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06—25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9年1月20日8:30-10: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月22日(9:00-11:00,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海门市教育局(海门市张謇大道899号)。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海门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本人准考证;


  2.填写准确完整的《2019年春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限海门市户籍或生源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聘用审批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手续办理前取得提供,否则不予聘用);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考生随身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4.面试内容。


  技能测试环节:


  音乐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


  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


  美术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硬笔、软笔);


  学前教育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


  5.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对象的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办法。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自主择校后,拟聘用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19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在2019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本次招聘均不指定指导用书、教材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2.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01408、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0513-82269292、82100560(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纪律监督


  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513-68066088(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19年春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19年春季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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