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招聘10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是浙江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厅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下设16个专业研究所,主要从事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科技兴农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8个岗位10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招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19年8月底前报到;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信息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nky@aliyun.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资格初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网站自行查看审核结果,招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当天来院进行现场确认,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每项(轮)考试均按百分制计分。机关管理岗位笔试、面试各按50% 计入总成绩。科保中心和研究所科研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包括采用研究所和中心笔试、院笔试和面试,分别按30%、30% 和40%计入总成绩。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应不少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初定于2月下旬在单位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及业务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日期安排在笔试后1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答辩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
体检和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办法进行。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zaas.ac.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 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 0571-86417318 (浙江省农科院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404039(人事处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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