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咸阳市渭城区寒假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33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开展。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9日
遴选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1日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6日
见习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22日
三、报名条件
1. 在陕普通高校或渭城籍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2. 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3. 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四、参加见习工作程序
1. 报名遴选。大学生寒假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今年共遴选30名大学生。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在渭城区官网(http://www.wei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渭城区2019年寒假见习大学生报名表》。大学生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团区委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团区委汇总报名信息,进行遴选。遴选通过的大学生,在渭城区官网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2. 岗位分配。公示期满后,由团区委向区人社局提供最终确定的见习大学生分配名单,由区人社局开具“大学生见习介绍信”。
3. 见习报到。由团区委通知遴选通过的见习大学生领取“大学生见习介绍信”。见习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大学生见习介绍信”到见习单位报到,开展见习工作。
4. 考核评定。见习期间,团区委适时到各见习单位开展走访检查,了解大学生见习工作情况。见习结束后,每名见习大学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见习总结,填写《渭城区2019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见习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后将见习总结和考核表一并交团区委。
5. 总结备案。见习结束后,由团区委收集整理《渭城区2019年寒假见习大学生报名表》《渭城区2019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和见习总结等相关资料,装袋密封备案。见习大学生将本人的《渭城区2019年寒假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自行带回,反馈所在院校留存。
五、工作要求
1. 接收见习大学生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安排见习大学生到基层调研。
2. 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3. 每位大学生见习期间应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见习期满后应发的1000元见习补贴,共计1100元∕人。由区财政承担,区财政局要及时将所需资金拨付至团区委,由团区委统一发放给每名见习大学生。
附件: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