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太原市教育局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教师77人公告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2019-01-07 09:32:21

  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太原市中小学任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并人社发〔2017〕77号)文件精神,结合太原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用人需求,现将太原市教育局2019年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77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相应。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月3日在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8:00—2019年1月9日18:00。报名人员须认真填报《太原市教育局2019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招聘学校指定的报名邮箱(见附件1)。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各招聘学校通过原报名渠道发放考核函。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不实信息、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


  (三)考核时间和程序(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


  (五)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考生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纪律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体考生要诚实守信,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以非法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351-4223097。


  附件1.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太原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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