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兰州皋兰县交通运输监察辅助人员招聘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监察辅助服务工作力量,强化治超、打击非法营运等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监察辅助性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监察服务服务人员12名(女性2名、男性10名)。
岗位需求:道路运输事务、打击非法运营车辆和综合治超检测服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愿从事交通运输监察辅助服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二)皋兰县常住户籍;
(三)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生理缺陷,无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在皋兰县交通系统从事交通运输监察辅助服务工作的人员工龄每满一年总成绩加0.5分,依次递增;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严重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时间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至1月4日
1月2日至1月3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1月4日上午9:00至11:30(截止)
2、报名地点: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3、资格审査: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报名费150元/人,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1月4日下午14:30至17:30 ,在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
本次考试由县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监察辅助性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知识为主),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60%。具体事项届时详见皋兰县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并进行公示。面试总时间6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能力。
(四)体检与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以计划招聘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在西北人才网公布)。体检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告的形式,对每一环节招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性质为派遣制。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辅助性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已聘用人员在两年内因故离岗,空缺岗位由后续人员依次替补。
五、工资待遇
结合皋兰县财政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兰州市规范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试用期购买五险后实发工资为每月23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购买五险后实发工资为每月2500元。
交通运输监察辅助性工作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交通运输监察辅助性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本方案由县招聘交通运输监察辅助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5721123
监督电话:0931—5721064
八、附件下载
(一)请完整填写职位申请表并下载打印,需贴一寸白底证件照照片
(二)附件下载:招聘职位申请表.docx
皋兰县交通运输局
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