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9-01-07 15:33:15
  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隶属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本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适应高等院校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部分专业按照招聘计划中所列要求执行。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专升本、联合办学、独立学院);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有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同等条件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7.具备招聘计划中所列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9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四、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享受国家工资外,还享受相应的博士待遇。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哈金院党〔2018〕72号)(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8:00至2019年4月30日12: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填写《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名邮件中,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要求:以上报名材料中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编号+招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


  ⑵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⑶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期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生活照或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网站公告审查结果。


  3.招聘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不达比例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网上公告。


  2.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⑵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19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及本科之后(含本科)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必须出具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及社保明细单。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3.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提交如下材料:


  ⑴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⑵政审材料:填写《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附件4)。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须有党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须签字并盖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签字并盖章。


  ⑶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直接参加面试。学院可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博士研究生的考试。


  1.笔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拟聘岗位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3: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精神,我院公开招聘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考试费用由财务处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当天收取,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2.面试


  ⑴面试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要求进行试讲和板书演示。试讲所用教材应为本专业近三年的高等院校本科教材。试讲环节全程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⑵面试时间:20分钟以内。


  ⑶评价方法:实行量化打分方式。


  ⑷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拟聘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及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时间、地点以在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将会提前通知。


  (四)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新聘用人员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由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1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将不予聘用。


  2.新聘用人员须在所聘岗位工作至少两个聘期以上(满6年)。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咨询电话:(0451)86143025


  报名电子邮箱:hjygkzp@163.com


  监督电话:(0451)83147029


  七、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2018年12月19日).xls


  附件2: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哈金院党〔2018〕72号).docx


  附件3: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doc


  附件4: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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