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农学院面向首都高校招聘10人公告
天津农学院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吸引更多首都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按照天津市人才办和人力社保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首都高校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具有高级职称者;
7.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后、博士毕业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9日(2019年1月5日14时至17时,在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举办现场招聘咨询活动),应聘人员通过邮箱(46447237@qq.com)报名,邮件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
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学术评价的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单位网站(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将在学校网站(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方式:审查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录用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4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我校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应聘教师岗位新入职人员应服从学校安排,从事不少于2年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坐班),并于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23792904
监督电话:022-23786539
附件:2019年天津农学院面向首都高校引才岗位计划
岗位编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9109zc01 |
天津农学院 |
教学科研岗 |
10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植物学、水产、生态学、生物学、海洋科学、畜牧学、兽医学、医学、园艺学、林学、植物保护、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机械设计与制造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地理科学类、历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水利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哲学、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类或化工与制药技术类、材料及冶金类、数学类、英语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博士研究生 |
35周岁及以下 |
022-23792904韩老师 |
学校将结合天津市“海河英才”计划,积极支持人才申报获批其他各类资助和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