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所招聘公告
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以下简称"厦门稀土所")为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即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厦门市人民政府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方,于2012年共建成立的地方事业法人单位。
厦门稀土所立足于福建省稀土资源优势和厦门现有稀土企(产)业基础,瞄准闽赣稀土资源的集成开发利用和稀土功能材料产业科技需求,重点聚焦稀土分离提纯、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稀土功能助剂、清洁生产与环境修复、稀土特种合金、纳米生物治疗等领域的研发,建立稀土材料高质化利用与工程化示范、综合技术示范与应用基地,以稀土材料的源头创新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为促进海西稀土产业及其产业链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厦门稀土所园区位于厦门市集美区集美湖畔,项目总投资4.3亿元,园区占地面积97亩,建设面积11万平方米。目前,已有10个科研团队80余名科研人员和40余名研究生在所开展工作。
依据研究所发展需要,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各类科研人员,工作地点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二、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符合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
3.热爱科研工作,勤奋踏实,吃苦耐劳,为人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高层次人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博士后应聘人员应为2015年以后获得博士学位者;
6.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福利待遇
1.对能实现研究或产业重大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殊高端人才实行协议年薪;
2.对认定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三类)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按100万元-12.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
3.对新引进落户厦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厦门市提供硕士每人3万元(不超过35岁),博士每人5万元(不超过40岁);对认定为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C三类)及骨干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申请厦门市保障性商品住房,按不高于120㎡-不高于70㎡的标准配售;
4.毕业生进所后,人均年收入(税前)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6万元,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1万元。另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5.全职博士后薪酬实行基本年薪12万元+考核绩效4万元,精英/技术英才计划的博后实行协议薪酬,标准为年薪20-25万元;如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科院"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计划的支持,可叠加享受相关支持条件;为促进两岸青年人才交流合作,鼓励台籍博士后或大陆赴台交流博士后申请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可叠加享受相关支持条件;
6.提供园区内职工公寓,或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7.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学等;
8.享受福建省、厦门市和区政府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四、应聘材料
1.简历或应聘申请表(请下载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有关技能证书;
3.获奖证书扫描件;
4.论文、专利、专著目录及代表性论著。
请应聘者将以上电子版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初审通过者,电话或Email通知面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许老师
E-mail:cjj@fjirsm.ac.cn;xushuo@fjirsm.ac.cn(请同时抄送课题负责人邮箱)
电话:0592-3576151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兑山西珩路258号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
更多招聘信息和研究所情况介绍请阅:http://www.xmirem.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应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