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护理岗位招聘10人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是我国肿瘤学科的发祥地,是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是我国规模最大的肿瘤防治研究基地。目前我院年手术量达3万余台,年门诊量超过百万。
医院肿瘤学科是国家教育部重点学科及“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科现拥有胸外科、护理学、肿瘤学、病理学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拥有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乳腺癌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创新团队,是国家一级学会——中国抗癌协会的挂靠单位。
医院目前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4人,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1人,国家卫生部、人社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24人,国家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名,国家人社部百千万人才3人及省部级人才60余人,国际南丁格尔奖获得者1人。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详细介绍请浏览医院主页“医院概况”栏目(相关链接:http://www.tjmuch.com/yygk/yyjj/)。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岗位编号 |
部门 |
岗位 |
计划人数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19203201 |
护理岗位 |
专技 |
10 |
护理学专业 |
研究生、 |
≤40周岁 |
无 |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
8.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区号(022) |
邮箱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
张申 |
23359904 |
zlyyzhaopin@126.com |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19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原件扫描件;
(7)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个人简历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论著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原件扫描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邮件(含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相关要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医院将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的岗位信息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是已公布调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不再因改报增加招聘计划数。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对于不符合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面试前,请进入面试的人选持以下材料到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在初审阶段提交的各类材料是否真实。
◇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
◇学生证(研究生证);
◇《就业协议书》一套(填写毕业生信息);
◇纸质简历及相关材料的原件(细则参照报名要求);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由天津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命题的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
(1)分值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时间、地点
笔试的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和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考场分布等相关信息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名单和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将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体检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相应的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七)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接待电话为022-23359904(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haopingongshi@tmu.edu.cn。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也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
022-23359904(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2-23522535(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纪检监察处)
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
附件下载: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安排
各位应聘人员:
感谢您对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关注。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我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自2019年1月7日起发布,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2月20日。
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我院《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和《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各岗位的招聘要求,根据自身学历、专业条件选报适当的岗位,按照报名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特此说明。
希望各位应聘人员能顺利应聘。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