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招聘公告
为了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人员补充工作,按照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思路,坚持“聚焦一流、面向未来、统筹规划、重点建设”的原则,有序扩大教师队伍规模,提升师资队伍建设质量,努力建设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高效精干的各类人才队伍,为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发展做好人力资源配置,提供优质人力资源保障,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及研究院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现将2019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予以公布。
一、补充数量
2019年补充教学科研人员计划指标5个,研究方向分别为:
1.历史地理学
2.理论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其中,高层次人才计划指标1个,常规补充计划指标2个,师资博士后计划指标2个。
二、补充条件
(一)学术带头人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具体要求和待遇请参阅《陕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http://rsc.snnu.edu.cn/info/1048/3128.htm)。
(二)引进或常规补充教师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一般应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或相当水平的博士,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或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等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发展潜力。
(三)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且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3年。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符合流动站对博士后人员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其他
1.本人才补充计划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请应聘人员下载《陕西师范大学补充教学科研人员审批表》,填写完毕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xbyjy@snnu.edu.cn,或通过手机扫描下面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研究院收到应聘简历后,招聘委员会对资格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研究院办公室通知面试,面试时需要提交的材料:⑴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⑵代表论文、著作;⑶获奖证书;⑷项目批件;⑸计算机等级证;⑹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3. 联系人:负责人: 王老师 029-85318750 wangsj@snnu.edu.cn
工作人员:薛老师 029-85318753 xbyjy@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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