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榆林市榆阳区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33人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18〕49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及名额
区政府办等23个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见习大学生33名。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1月10日8:00—1月15日18:00
资格审查:1月16日—1月20日
见习时间:1月21日—2月22日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榆阳区籍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大二、大三在校优秀大学生。
2、政治思想积极、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3、未参加过假期大学生到榆林市各级政府机关见习。
4、能严格遵守见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等事项。
5、学生本人及家长自愿,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6、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必须自愿诚信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网址http://wsbm.yuyang.gov.cn,若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骗取见习资格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反馈至本人所在学校。
四、遴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及所学专业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见习人员,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大于见习计划人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筛选,榆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及就业困难的贫困生优先安排见习(贫困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区扶贫办或民政局相关证明材料)。对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的见习人员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到见习单位见习。
五、见习报到
通过公示的大学生务于1月21日8:30分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学生证,到榆阳区人才交流中心(区政府307室)报到,由区人社局根据见习学生所学专业等情况分配到相关见习部门见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见习资格,并按报名情况择优补充空额。
六、见习考核及日常管理
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生应填写《假期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生工作表现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由见习生反馈至区人社局。各承担见习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见习生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为其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指导见习生参与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见习生要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处理相关文件,不得参加接待、庆典等活动。
七、待遇保障
区人社局为见习大学生办理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元);见习期满,由见习单位向每位见习大学生发放见习补助1500元。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可以为在校大学生提供了解社会的平台,给政府机关带来活力,同时能让大学生对政府工作有新了解,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确保见习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0912-3525087电子邮箱:ylyyrs@163.com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