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上饶市开发区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01-10 08:37:56
  2019年上饶市开发区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壮大现有消防力量,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发区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男)。


  (一)招聘岗位


  (一)灭火战斗员: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


  (二)信息通信员:负责消防信息的采集、制作、宣传、网络安全维护和接处警系统维护使用等工作,主要招收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有相关从业经验人员优先。


  (三)文书:负责相关文字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等;主要招收文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二)热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备较高学历的优先)。


  (四)人员及要求:


  1、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特别优秀或有专长的,可适当放宽)。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文员可放宽),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5)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役士兵、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CAD制图、Photoshop、游泳等技术专长或有灭火救援、传媒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请在报名表注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7日。


  报名地点:开发区消防大队开发区中队办公室。


  报名材料:1、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士兵退伍证及其它相关证明原件(个人特长佐证材料)复印件。2、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


  (二)考核


  1、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


  (1)时间、地点:待定。(报名时添加微信群,具体时间以微信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每个项目设达标成绩25分,总分100分(达标即通过)


  (3)理论测试:卷分100,由消防大队提供题库(附件2),可下载浏览。由招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在考试前选题出卷、打印、密封。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负责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对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一)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按照体能占50%,理论测试占30%,面试占20%的成绩比例为参考标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依顺序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聘用人员由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开发区消防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45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退工,由劳动合同所属方进行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应急管理部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部队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排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提供免费服装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试行上班六天休息四天制度。


  每年有10天公休假期。


  根据日常表现推荐入党、学驾驶(B2驾照)等。


  5、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照上饶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满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3100元/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主要由基本工资、出勤考核奖、绩效考核奖等构成。随等级岗位晋升,提高工资水平。


  五、监督、咨询电话


  开发区消防大队(咨询电话):0793-8878119


  李队长:13687037536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所有。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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