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1-11 09:46:18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广东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广东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成立于2003年,委托广东省气象局管理,地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规划、维护,负责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发布经审定的预警信息并反馈发布情况,组织预警信息发布绩效评估,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协调省内外、跨部门、跨市县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省内人工增雨、人工消雨、人工消雾、人工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承担全省人工影响天气试验项目的实施,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法试验研究、效果检验方法研究和预警指挥作业系统建设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广东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理正在处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9年1月10 日至2019年1月23 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NaN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
 
  2019年1月24 日-1月28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3)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其中,暂缓就业人员须在面试公示结束后、录用手续办理前到相关部门取消暂缓就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在职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资格初审
 
  由本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定于2019年1月30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气象局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报名岗位A01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直接进入面试,请随时关注面试公告。报名岗位A02-04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19年1月30日17: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注明笔试时间、地点。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面试。
 
  (四)考试
 
  A01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A02-04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及评分,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方专家参与,广东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按有关公开招聘规定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规规定、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开考比例为:1:3,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根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为1:5。如果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审查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本单位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及三方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成立面试评审小组,面试评委人数5或7名。面试采用体操计分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省气象局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办理有关录聘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三)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气象工作经历应由市一级以上的国家气象管理机构人事部门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日期,年龄一般应为40周岁以下。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918465156        联系人:林工
 
  附件:
 
  附件2-1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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