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公告

来源:抚宁公安微信公众号 2019-01-14 09:11:29
  秦皇岛市抚宁区广源劳务有限公司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秦皇岛市抚宁区广源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公司)面向秦皇岛市范围内招聘辅助岗位人员,派遣到秦皇岛市公安局抚宁分局(以下简称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7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65人为男性,5人为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户籍:秦皇岛市常住户籍(含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
 
  3、年龄:20周岁以上(1999年1月1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4、学历: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
 
  5、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矫正后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同等条件的退役士兵优先考虑;
 
  8、同意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经从公安系统工作岗位离职(含通知后不到、录用后不到、培训时不到或录用后自动离开等行为)或被退回劳务公司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影响从事辅警工作的行为;
 
  6、有传染疾病、家族遗传病史、精神病史、癫痫病、身体残疾、色盲、口吃、重听、纹身、耳洞、明显疤痕、不良嗜好等情况的;
 
  7、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1月1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
 
  抚宁翼龙贷(抚宁镇天马新居门口东侧),位置图附后。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役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大专以上学历需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2、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5张(蓝底)。
 
  3、不收报名费;但报名时必须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50元/人。(保险期限自报名之日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个月),上岗后团体意外险由劳务公司负担。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2019年1月17日,凭本人身份证到翼龙贷公司领取。
 
  (五)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1时,劳务公司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适当减少招聘指标。
 
  四、招聘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的方式进行考试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水平。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满分为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试的面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试场地,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考生在各项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考场,超时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名单,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及其直系亲属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六)聘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由劳务公司签发入职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含个人需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的费用,不含人均绩效工资300元),从事辅警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后,参加辅警层级评定并享受相应补贴,配发执勤服装。经费由区政府拨专款予以保障。
 
  (二)劳务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团体意外险等“七险”。
 
  六、岗位性质及工作职责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主要协助民警从事相关辅助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等不退回;
 
  (二)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政审和培训考试等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抚宁区广源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周例会、王江丰、刘秋敏
 
  联系电话:
 
  0335-6026988     17733575444
 
  0335-6683419     15603326777
 
  监督电话:
 
  0335-7826085     7826089
 
  秦皇岛市抚宁区广源劳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1日
 
  附:抚宁翼龙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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