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汕头市澄海区招聘引进高层次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16人公告
来源:澄海区人民政府
2019-01-15 09:19:34
汕头市澄海区2019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澄海区人民医院和澄海区中医医院因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招聘。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人数16名,其中人民医院14人,中医医院2人。具体岗位见《澄海区2019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历次事业单位招聘中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柑园池卫计大楼5楼人事股。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澄海区2019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下载并填写《澄海区2019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后双面打印,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并亲笔签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201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2019应届生的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在读学生由学校出具计生证明、非汕头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
4.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四)资格审查:接受报名后,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计生证明书》外,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区纪委派驻组监督。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确定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
4.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面试成绩总情况于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面试地点公布。
5.体检对象的确定
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由区卫计局组织进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区卫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对考察人选的学生(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澄海区政府网和澄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约定服务期限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0754-85714750(区卫计局人事股);
0754-85875440(区人社局公务员股);
0754-85875345(区纪委派驻组)。
附件: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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