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美术学院辅导员招聘25人公告
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9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学生辅导员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毕业于教育部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八大美院或国外/境外知名院校,且基础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本科。
(七)年龄不超过30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具体岗位及聘用条件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应聘者于2019年1月15日至1月29日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或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1085进行网上报名(1月29日17时截止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2019年1月21日10:00至2019年1月30日17:00由对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四、笔试与面试
按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环节先后进行考核。笔试总分为100分,考察综合知识(40分)、思想政治理论知识(60分)。
按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侧重考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
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分高低顺序排名,如遇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北美术学院官网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7-50766287(郭老师)
咨询电话:027-87116680(池老师)
(二)湖北美术学院:
人事处:027-81317151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1317062
工会:027-81317066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岗位一览表.xls
湖北美术学院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