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河池市红十字会招聘公告
我会是协助政府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参公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出纳。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掌握财务类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二)专业及学历。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性别要求:男女不限。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红十字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待遇发放。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及住房公积金。
(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会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初审符合条件要求后,本会通知,送材料原件并面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2月14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hchh116@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材料+材料名称(如:相片、身份证、毕业证等)”命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河池市行政机关后勤控制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2250475,2250175。
联系地址:河池市红十字会(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三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
河池市红十字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