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肇庆封开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人公告

来源:封开县人民检察院 2019-01-17 10:12:43
  封开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封开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即书记员,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5日后出生);
 
  (八)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gdfengkai.jcy.gov.cn/)和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30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四楼政工科(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二路195号)。
 
  4、报考材料:①报考人员自行在发布公告的网上用A4纸打印并如实填报《封开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②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③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其中1张请自行贴报名表,1张提供给工作人员贴准考证);④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⑤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1、在报名现场由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有关伪造、变造的证件、证书、信息等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即电脑实操)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1、笔试(即电脑实操)。电脑实操测试着重测试考生文字录入水平、WORD、EXCEL等软件的运用。
 
  2、确定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考生,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体检。
 
  (六)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封开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组对拟录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
 
  (七)递补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经本院党组研究可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经本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通过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和封开县人民检察院“封开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6689729。咨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封开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封开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15日
 

  附件: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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