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阿勒泰市政法系统协警招聘100名公告

来源:阿勒泰市政府网站 2019-01-17 14:42:45
  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缓解警力不足的现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阿勒泰市拟于近期面向全市协警公开招聘100名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干部薪酬)。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7日至2001年1月1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在阿勒泰市从事协警工作的在岗人员(2018年11月30日以后签定的合同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阿勒泰市政府网(http://www.alt.gov.cn/)。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要求(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20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阿勒泰市公安局一楼109室。

  报名表打印:市公安局政工在线

  报名要求:考生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证书原件丢失的,须持有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近期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笔试加分者还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在警务站担任副站长以上职务的协警,需提供所在科所队开具的证明(证明上需要所队负责人签字)。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

  (3)因荣获各类奖项加分的人员,需要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领取准考证时间:1月22日

  领取地点:阿勒泰市公安局一楼109室。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基础知识+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2、笔试时间。2019年1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

  4、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笔试加分

  (1)现正在警务站担任副站长以上职务的加5分;

  (2)从事协警工作期间获自治区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获地区级相关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市级相关表彰奖励的加1分;

  (3)复转军人加2分;

  (4)复转军人在服役期间荣获各类奖项的加3分;

  (5)从事协警月数除以12乘以0.8。(以最近签订的合同时间算起)

  符合前四项内容的人员,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6、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7、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8、笔试成绩公布:详见阿勒泰市政府网(http://www.alt.gov.cn/)。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阿勒泰市政府网

  (http://www.alt.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

  3、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

  4、面试要求

  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⑵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

  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者,报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总成绩详见阿勒泰市政府网(http://www.alt.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

  (四)政审

  要求考生政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在政审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空缺岗位,依次递补,递补不合格的进行统一调剂。

  (五)体能测试

  1、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能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能时间和地点详见阿勒泰市政府网(http://www.alt.gov.cn/)届时发布的公告。

  2、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3、因体能不达标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有以下情形者视为不合格:

  (1)色盲。

  (2)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3)文身。

  (4)肢体功能障碍。

  (5)乙肝病源携带者。

  以上项目不可复检。

  2、体检要求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 可提出复检要求,经“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组织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通过阿勒泰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体能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违反用人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在完全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向调剂,并对调剂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和聘用。

  (十)加强招聘人员管理

  此次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勒泰市政府网(http://www.alt.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附件:2019年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阿勒泰市面向全市协警招聘

  政法系统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