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0人公告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19-01-18 10:32:46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20名
 
  2.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0名
 
  (二)劳动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检察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7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7日后出生);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7.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7日后出生);
 
  6.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五)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1月27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sdjc.gov.cn)。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在线报名,登陆链接(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fssd/)进入报名通道。进入通道后,报名者除填写基本信息外,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上传至报名系统,待入围面试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40%),笔试共2科,行政能力测试以及政治、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占笔试成绩的50%,计算机打字测试(含听打、看打)占笔试成绩的50%。
 
  2.面试:(占总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考试安排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顺德检察院官网(http://www.sdjc.gov.cn)。
 
  2.面试,根据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顺德检察院官网。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1:1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顺德检察院官网(http://www.sdjc.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57-22813198。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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