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招聘协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司法警务、安全检查、安防中控室值班,协助法警值庭、押解、强制执行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劳吃苦;
2.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裸眼视力4.8以上,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3. 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1年1月以前出生至1989年1月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各类警校应往届毕业生、人武体育类毕业生,部队退伍士兵优先;
4. 法警大队安排2名协警;王台法庭安排1名协警,要求户籍在王台镇,并在当地有居住场所,单位不解决住宿问题;樟湖法庭安排1名协警,要求户籍在樟湖镇,并在当地有居住场所,单位不解决住宿问题;夏道法庭安排1名协警,要求户籍在夏道镇,并在当地有居住场所,单位不提供住宿。
5.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直系家属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7日--1月25日
2.报名地点: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政治处(1404室)。
3.报名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系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核对)、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不收报名费,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1)100米跑,标准14.9秒以内;
(2)1000米跑,标准4分15秒以内;
(3)1分钟俯卧撑,标准30个以上。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均应测验三大步伐和停止间转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政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含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根据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年底考核合格者享受年终奖金。聘用后,按照规定办理并缴纳相关保险。
2.参照在编职工享有法定节假日等。
3.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五、其他
1.凡是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0599-8863706,张女士。
5.监督电话:0599-8863068。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