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咸宁市审计局招聘公告
咸宁市审计局2019年招聘工程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咸宁市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程审计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
(二)年龄大于30周岁,不超过60周岁;
(三)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
(四)具有5年以上土建、桥梁、安装、市政、水利、公路等项目施工和预结算工作经历;
(五)精通市政、土建、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的计价要求,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及预算软件;熟悉湖北地区建材市场行情、熟悉项目招投标等程序,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功底和组织管理水平。
(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爱岗敬业,自我约束能力强,工作认真踏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3.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月22日开始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咸宁市审计局人事科(507办公室),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淦河大道72号。
联系人:杨浩,联系电话:0715-8211501/17771548756。
(三)报名材料
1.咸宁市审计局招聘工程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3份;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3.注册造价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证明原件;
7.其他证书、证明工作经历或业绩的相关资料。
(四)资格初审:报名时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证件原件资格初审后退回本人保存。
三、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地点由咸宁市审计局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咸宁市审计局安排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职业操守、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合格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少于拟招聘人数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第一次递补后,体检对象仍然少于拟招聘人数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需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少于拟招聘人数的,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合同签订、工资待遇和人员管理
(一)合同签订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本人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咸宁市审计局对试用期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本人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包含在正式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内。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1年年薪10万元(含试用期),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增加1万,到第六年增加到15万封顶。年薪含本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2.工资具体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年薪的8%,剩余部分在每年12月份付清。
3.五险一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伙食及出差补助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
(三)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属于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咸宁市审计局统一安排使用。
咸宁市审计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