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邯郸邱县选聘中学教师31人公告

来源:邱县人民政府 2019-01-22 11:22:46
  邱县2019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公告
 
  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的通知》(邯人社字[2018]179号),结合我县实际需求,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拟采取选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中学教师31名,均为专技岗位。
 
  一、单位概况
 
  邱县第一中学位于邱县新兴路东段,高中层次,系邱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邱县实验中学位于邱县育新街北段,初中层次,系邱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邱县第二中学位于邱县中兴路东头,初中层次,系邱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二、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选聘高中教师19名,初中教师12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表《2019年选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月30日之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30日之后出生,不含当天);
 
  本次选聘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国家重点院校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应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国家重点院校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应一致。
 
  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初中教师所有岗位,任教学科为其他的不允许参加此次选聘。
 
  国家重点院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选聘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选聘方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30日至31日8:30至17:30
 
  3、报名地点:邱县市民中心主楼152房间
 
  4、提交材料: 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5)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6)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测评人员。《测评通知单》于测评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地点领取。测评地点在邱县第二中学。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测评通知单》
 
  (三)测评
 
  测评满分100分,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试讲部分满分50分,答辩部分满分50分。
 
  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评委对考生的试讲和答辩分别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和答辩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每组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该部分成绩。
 
  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测评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在现场和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期为7个工作日。
 
  (四)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答辩成绩较高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邱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选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测评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附:1-3下载
 
  1、邱县2019年选聘中学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
 
  2、邱县2019年选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3、国家重点院校名单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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