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4人公告

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19-01-22 14:36:16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辅导员队伍,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男性2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初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医学类、药学类、思政类专业优先;


  4.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含校、院团委学生副书记、部长,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主席、副主席、部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广播台、大学生科协、大学生艺术团、校报记者团等主要校级学生社团主席、副主席,党支部书记,班级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等);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无违规违纪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7.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4-5年以上。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0日至2019年3月5日


  2.报名方式:报名表电子档投递电子邮箱:招聘邮箱    hlxyzp2019@126.com。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并上传以下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表中贴照片处须粘贴报名者免冠电子照片一张)。


  (2)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政治面貌、学生干部佐证材料及获奖证书等。提交的佐证材料需有签字和盖章。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首页后另起一页,将以上材料拍摄成电子图片粘贴附后。


  3.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4.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5.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2.现场确认:需携带报名上传的简历材料一份(打印稿),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须本人亲笔签名。还须携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任职证明须班主任签字、所在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若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则取消笔试资格;


  3.笔试;


  4.面试和心理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名额进入面试,并兼顾男女比例。


  5.体检:须至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7.公示;


  8.聘用: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由我院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四、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3-80639921 (人事处)0523—80639099(学工处)、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23—80639539(纪监办公室)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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