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台州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79名公告
一、招聘对象
(一)高中、初中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五年制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附件1《2019年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二)小学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的大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附件1《2019年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为准;
3.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三)幼儿园招聘对象
1.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的大专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1983年2月20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并符合附件1《2019年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2.身体健康。
3.专业要求以附件1《2019年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为准。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取得资格证期限为2020年8月30日,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留学人员(海外硕士)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时间:2019年2月20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三门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6-83317602、0576-83333178。
报名时: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凭毕业院校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参加报名,但在招聘面试前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高中历史、中小学语文、初中社会、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其他学科岗位报名审核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初中语文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足的,核减的岗位数纳入小学语文岗位上。核减后的招聘计划数即为实际招聘数。
四、文化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体育学科为40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2.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学科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三门第二高级中学。
4.考试时带准考证(准考证于4月12日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本人居民身份证。
5.查分时间: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公布之日起两日内到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五、面试
在符合条件考生当中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15名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5名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确定,四舍五入),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暂定七月份,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成绩合成
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七、聘用方法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网上公示。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同一学科由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优先择岗。
3.体检、考察、录用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安排拟聘用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九、其他
1.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者在户口簿上注明服务处所。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造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附件:
1.2019年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报名表.docx
三门县教育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