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电力大学专职心理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心理教师一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及聘用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派遣用工方式管理,待遇同校内同类人员;博士研究生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二、基本聘任条件
1.中共党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遵守职业伦理,身心康健,人格健全;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或密切相关专业;
4.接受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及能力;
5.独立开展高校心理工作的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具备国家认可的心理咨询资质,如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
2.接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督导及个人体验者;
3.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4.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有意者请下载填写《专职心理教师岗位考察应聘表.docx》,于2019年1月29日前和个人简历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suepxlzx@126.com和shieprsc@163.com,并请在邮件标题及附件注明“应聘心理教师+姓名”。
2.资格审查和面试: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选审核,将组织初选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后续招聘事宜将根据学校及上海市相关文件执行。
应聘者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或隐瞒,将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应聘材料概不返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蔡老师,
联系邮箱:suepxlzx@126.com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