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招聘3人公告

来源: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2019-01-25 10:28:47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了弥补工作人员不足,确保工作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26号(农科大厦19、20层),是一个主要从事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农村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提供农业科技、农村经济发展信息服务;开展农业信息技术研究、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与相关技术服务;开展农业信息产品研发与转化、期刊编辑发行等工作。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3个,共招聘3人,均为事业编制。


  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生人)。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以后生人);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毕业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核准备案的招聘方案,于2019年1月25日至2月15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http://www.taas.ac.cn) 网站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6日至2月24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tjnkyzzrsc@126.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名称及方向”。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3、联系人:冯友仁   联系电话:022-23678655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与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考核


  招聘岗位中,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


  (一)考核或面试


  1、考核或面试人数:招聘岗位进入考核或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考核或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考核或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答辩面谈形式,应聘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学术报告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核或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问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考核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或面试相关事项:


  参加考核或面试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入场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考核或面试小组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进行打分,考核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结构化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答辩式考核或面试成绩计分方法:考核或面试成绩由考核或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每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将保留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考核或面试得分。考核或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核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http://www.taas.ac.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院人事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院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办理人事行政关系转移及入职报到手续,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67860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678675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录用与待遇


  1、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7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者,不予录用。


  2、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二)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院纪委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


  附件1.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