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西泸溪县公安局辅警招聘140人公告

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 2019-01-28 11:04:41
  泸溪县公安局专职驻村辅警招聘简章


  为加强城乡村(社区)警务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建制村(社区)专职驻村辅警。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县共招聘专职驻村辅警140名(除武溪镇7个社区外的其他行政村、社区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农村和警务工作;


  2.具有本村(社区)常住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 1 日至2001年1月 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口吃、残疾、色盲、传染病等;


  3.限男性,且身高1.65米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担任村支两委的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现任村五大主干(不得兼任)报考,村(社区)支书和主任加5分,其他村支两委成员加3分。


  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复员退伍军人、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驻村辅警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0日至2019年2月15日


  2.报名地点:各辖区派出所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村支两委人员必须提供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②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2寸)。


  ③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测量身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填写《招聘辅警报名表》。


  报名时,由辖区派出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19年2月18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不同年龄段体测标准。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所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即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及举止仪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5分钟读题,5分钟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加分两项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驻村辅警从所驻村(社区)的常住人口中产生,出现报名职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服从调剂的本乡镇人员中进行择优调剂。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对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照成绩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政审考察及资格终审。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经报请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为专职辅警,并开展岗前培训后到派驻村工作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四、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一)专职驻村辅警人均按每年40000元包干(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他费用)。


  (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聘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较好,经考核合格的,双方续签合同;聘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等情形,给予解除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简章。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参加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现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招聘。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43-4264297(县公安局)


  0743-4263875(县人社局)


  本简章由泸溪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泸溪县公安局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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