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旗伊敏河镇幼儿园招聘30人简章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2019-01-28 13:17:21

  鄂温克旗伊敏河镇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鄂温克旗伊敏河镇2所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鄂温克旗伊敏河镇2所幼儿园教职工(详见《招考职位表》)。

 

2019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主管部门(盖章):教育局编制部门(盖章):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录 人数 学历 (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学历类别 (全日制普通高校、国民教育序列) 学位 专业 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主管部门) 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主管部门) 备注
中专 专科 本科 研究生 姓名 联系方式 (手机)
1 旗教育局 伊敏河镇第一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20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     660214学前教育 040106学前教育 研究生报考其专科或本科为相应专业 1、30周岁以下;2、不限户籍;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0470-8812148      
2 旗教育局 伊敏河镇第二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 5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     660214学前教育 040106学前教育 研究生报考其专科或本科为相应专业 1、30周岁以下;2、不限户籍;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0470-8812148      
3 旗教育局 伊敏河镇第一幼儿园 财务 1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校     财务会计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 研究生报考其专科或本科为相应专业 1、35周岁以下;2、不限户籍;3、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0470-8812148      
4 旗教育局 伊敏河镇第二幼儿园 财务 2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校     财务会计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 研究生报考其专科或本科为相应专业 1、35周岁以下;2、不限户籍;3、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0470-8812148      
5 旗教育局 伊敏河镇第一幼儿园 卫生保健医 1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校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报考其专科或本科为相应专业 1、35周岁以下;2、不限户籍 0470-8812148      
6 旗教育局 伊敏河镇第二幼儿园 卫生保健医 1 专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校     临床医学类 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报考其专科或本科为相应专业 1、35周岁以下;2、不限户籍 0470-8812148      


  二、报考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财务、保健医(共计30人,详见《招考职位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25日之后出生)。


  3.报考财务、保健医岗位需具备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25日之后出生)。


  4.不限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


  3.试用期内已列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考试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不享受职称工资、乡镇工作补贴、职业年金),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招考职位表》


  招聘《简章》、《招考职位表》通过鄂温克旗政务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鄂温克旗人才中心(鄂温克旗政务综合办公楼A区5楼5017);报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张一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3.报名时间:2019年1月26日至29日。


  4.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2019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财务、保健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具体事宜详见《准考证》,考生在1月30日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用汉文答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政策加分: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考生本人为鄂温克旗户籍的笔试成绩加1分(2017年12月31日前落户);在鄂温克旗公办幼儿园有一年以上代课经历且一直在岗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2017年12月31日前代课)。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加分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0470-8812148、8819317进行咨询。


  7.笔试成绩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幼儿教师面试包括专业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专业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测试50分、试讲50分。专业测试由应聘者现场作答,主要考察应聘者幼儿教学中的基本素养,唱歌、跳舞、乐器演奏等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成绩现场公布。试讲环节由考生面向考官组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


  2.财务、保健医为专业测试答卷,内容以本专业知识为主。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50%+试讲50%)×70%;报考财务、保健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策加分)+专业测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如果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5.考试总成绩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鄂温克政务网公布。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鄂温克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在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各个阶段均不设递补环节。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认真、不严肃而出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及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方案》由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监督举报电话:0470-8814272、8819417


  鄂温克旗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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