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人简章

来源:无锡市教育局 2019-01-29 09:06:19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机关/事业/国企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报教育部备案,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院校,同时挂无锡市干部学校牌子。 学院由原无锡市干部学校、江南学院旅游经贸分院、无锡市职工大学、无锡市轻工职工大学、无锡市城建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2013年学院又与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学院的办学历史将追溯到1911年9月成立的“官立江苏第三师范学堂”。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投资新建的学院新校区位于现代化的无锡职教园区,总投资5.35亿元人民币。学院于2010年整体迁入新校区办学。


  二、招聘岗位


  (一)大客车驾驶员


  (二)二级学院行政秘书


  三、岗位性质


  编外用工(劳务派遣)


  四、招聘人数


  大客车驾驶员1名;二级学院行政秘书1名。


  五、薪酬福利


  (一)工资2000-3000左右,另有加班、延时等补贴,年收入5万元左右;


  (二)缴纳五险一金;


  (三)寒暑假期间如有工作任务需按要求完成,如无工作任务可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招聘条件


  (一)大客车驾驶员


  (1)年龄30~40周岁,驾龄超过10年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有家庭者优先;


  (2)A1驾驶证;


  (3)驾龄必须3年以上;


  (4)当地驾驶证发证机关出具的三年之内未有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证明;


  (5)身体条件必须符合驾驶员岗位。


  (二)二级学院行政秘书


  (1)学历要求:获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25~40周岁


  (3)专业:不限


  (4)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户籍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报考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八、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2019年2月12日


  (2)现场报名地址:无锡市广瑞路2号东辅楼一楼102办公室


  (3)报名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等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个人简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4)报名电话:82400171


  (5)招聘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考生前来考试。考试当天,请考生带好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进入考场考试。 考生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100分)


  笔试内容: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知识。


  时间:2019年2月15日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区钱藕路12号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向考生公布。


  注:应聘人员笔试当天先至行政楼212室集中


  (2)面试(10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时间:2019年2月18日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藕塘职教园区钱藕路12号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面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向考生公布。


  注:参加面试人员先至行政楼212室集中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九、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不再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主管局审核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十二、咨询与监督


  电话: 0510-83276095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